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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7月23日下午,在北京八達嶺野生動物園東北虎園內,發生了一起老虎傷人事件,游客在自駕車過程中,私自下車受到老虎攻擊,最終造成1死1傷。
7月23日下午,在北京八達嶺野生動物園東北虎園內,發生了一起老虎傷人事件,游客在自駕車過程中,私自下車受到老虎攻擊,最終造成1死1傷。事件發生后,北京延慶區組織救治傷員,并成立了調查組,責令北京八達嶺野生動物園立即停業配合調查。目前,傷者經過治療已脫離生命危險,傷情穩定,但全身多處撕裂傷。
此事近幾日持續發酵,盡管權威的調查結果尚未公布,但伴隨著監控畫面的公布,輿論關注點持續深入。為什么此事能夠引發大家的關注?老虎傷人事件,責任當然不在虎,誰該為這起一死一傷的事故負責?關于受傷女子下車的原因甚至個人情況,網上有諸多猜測,這應該是我們關注問題的重點嗎……看待這件事,我們也許還應該了解這些問題——
問題一:游客簽了協議書 是否意味著動物園可免責?
據媒體報道,自駕游的游客入園前都會與動物園簽訂《自駕車入園游覽車損責任協議書》,內容為“進入園區必須關好、鎖好車門、車窗,禁止投喂食物,嚴禁下車”;“如因違反上述規定發生的車輛損傷和人員傷害,自駕車主應負相應的責任”。這是否就等同于動物園免責條款呢?
免責協議書并非動物園“免死金牌”
首先需要明確,雖然游客在入園前簽訂過相關責任書,但按照《合同法》的規定,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免責條款無效。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是動物園的義務所在,“免責責任書”絕非動物園的免死金牌。
動物園是否擔責 還需進一步調查
而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來看,在此事件中,游客明知其身處危險之地仍冒險下車,應當承擔大部分的責任。動物園是否需要承擔責任要看其是否盡到管理職責,比如是否設有安全提示牌及危險告知警示、對于相關危險的提示是否足以引起游客的注意、動物園本身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合理、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是否及時等,綜合上述情況進行判斷。
問題二:輿論是否有權進行“大審判”?
一段短短的視頻監控畫面,讓人們看到了最悲慘的一幕。朗朗乾坤下,一家人歡樂的畫面被突然闖入的猛虎擊碎,伴隨著猛虎叼走當事人,一瞬間被撕裂的是完整的家庭和母女親情。同樣被撕裂的,也包括網絡空間的輿論。老虎傷人引發關注并不奇怪,但是這次關注的點有些令人唏噓。可以說,對于這次事故,當事人自身負有無可推卸的責任。但是否就意味著,輿論有權利對其進行無限的批判?
罔顧事實的判斷 就是某種程度上的“惡意”
很多人都在新聞評論里替老虎和動物園說話,因為違反了動物園的規定,受害人“活該”等極端言論不脛而走,甚至有人說“咬得好”!部分網友憑著一些道聽途說的碎片化信息,便開始了對事故的主角展開了一場“大審判”。
一開始,通過監控視頻,不少網友猜測是“夫妻吵架”,將問題歸因于涉事女游客的易怒。這兩天,受傷女子被網絡暴力再次傷害,個人婚姻狀況、個人品行、其父母的品行等,都被如此隨意甚至惡意地議論和傳播,不少人爭相轉發,就是想佐證,大家心中各自早就下好的一個所謂“定論”——受害者“活該”!殊不知,這不僅僅是在受害家庭的傷口上撒鹽,更是對自身毫無判斷力的表現。
自古以來,法官判案講求的都是證據。在這件事中,某些網友的判斷顯然不是基于事實,而是基于自己內心的刻板印象。即使這些網絡流言屬實,也不能得出受害人“活該”的結論。這些沒有看清事件全貌就開始的審判,難怪被比作“來自全世界的惡意”。
問題三:這件事警示了我們什么?
通過這起事故,人們理應明白“安全始于規則”的道理。八達嶺野生動物園發生類似的事故并不是第一次,但每一次事故的背后,似乎都能看到忽視“規則”的影子。2009年,3名男子爬完長城抄近路下山,翻過護網進入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導致一名男子當場被老虎咬死。足見,忽視規則往往帶來血的代價。任何的防護措施,都不如增強規則意識來得穩妥。
牢記“規則” 做自己生命的導演
在社會生活當中,有各種規則約束著人們的行為。這些規則既是促進社會和諧運轉的要素,也是保護人們生命安全的高壓線。違反了交通規則,有可能會造成車毀人亡的慘劇;違反了法制規則,有可能給生命財產帶來損失;違反了文明規則,有可能給社會生活帶來混亂……這一次老虎傷人的慘劇,再一次明示我們遵守規則的重要性。敬畏規則,才是珍愛生命,這是到任何時候我們都該牢記的真理!
每一部電影開場,著名演員朱時茂總會提示觀眾“做自己生命的導演,安全永遠第一”。毫無疑問,在這個世界上,我們生命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應當就是我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