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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 比爾米斯:我試著穿上潮款帽衫、牛仔夾克,試圖追憶青春,卻發現自己滑稽可笑。還是定制西裝適合我。

        比爾米斯:我試著穿上潮款帽衫、牛仔夾克,試圖追憶青春,卻發現自己滑稽可笑。還是定制西裝適合我。

 

現在男人的中年危機與過去不同了。在過往艱難困苦與物質匱乏的時代,年輕小伙由于一路坎坷,可能會提前迎來漸趨稀疏的頭發、日見松弛的臉頰以及逐漸變小的肚腩,細條紋西裝、公務車、對愛人的忠貞不渝以及下班路上悄然喝一杯Old Leg Over的情形不復存在。現在與此相對應的是,穿皮夾克、開跑車、宿醉精神失態而后晃晃悠悠無地自容回家則成了常態,有時還得在善解人意的妻子的提醒下變得理智、持重以及有擔當。(“不,老公!你不能再開瑪莎拉蒂車(Maserati)了,把你那血色戒指也褪下來。”)

 

現如今,當男人的青少年時代(抑或至少從表面上看是如此)似乎可以一直延長到花甲之年,當居住在郊區、身穿印有口號標語T恤衫的老爹喝著精釀啤酒、同時卻把自己的紋身上傳至Snapchat(閱后即焚服務軟件)并開始籌劃自己的下一場三項全能賽事時,男人的中年危機早已蕩然無存。如今每個已過而立之年的男人似乎都在奮力拼搏。

 

我的中年危機(最近的表現形式)一眼就能看出來,因為我總是嚴格遵循中年人的裝束。(諸位也許能從這篇文章中的照片看得一清二楚。)10年來,我一直以成年責任男人的形象(即便不總在行為舉止上)展現給世人。我總是身穿深藍與灰色等內斂色西裝以及白色或淡藍色襯衣。我總是系著領帶。寒冬時節則是在外面加外套大衣,周末休假時則是解去領帶。

 

除了襯衣考究外(我覺得自己姓名的首字母組合算不上品牌),我穿的正裝胸口、袖口以及口袋等顯眼處都無品牌標識。這種境況最近才有所改變。因為就在去年圣誕前,我突然心血來潮,想不按自己實際年齡穿著、效仿自己年輕時的著裝風格。我想穿回自己25年前的模樣。

 

正是看到彼得(Pete)的帽衫讓我頓時萌生解下領帶(我系的可是Drakes真絲針織領帶)、解開襯衣領扣(我穿的是Emma Willis淡藍色海島棉質襯衣)、立馬脫掉西服(我穿的是灰色法蘭絨切爾高(Kilgour)西裝)以及脫掉咖啡色Church牌山羊皮樂福鞋,轉而穿上T恤衫、牛仔褲、運動鞋以及同款帽衫的念想。順便說一下,彼得的大名是彼得•安斯沃斯(Peter Ainsworth),是我主編的《Esquire》雜志旗下的編輯。我認識的眾多時尚潮人中,他是最為新潮的一位,而且更加逗趣的是:我頗認識些時尚達人。對于非時尚界人士來說,彼得的帽衫樸實無華:純黑棉質、在胸口處以及左腕處分別縫有小小的品牌標識,白色細繩從脖子處的兩個小孔分別懸吊而下。從各個方面看,這件帽衫都顯得平淡無奇(盡管它是大名鼎鼎的Champion品牌),但正是時尚潮人彼得穿了它后,才賦予其特定內涵,讓人浮想聯翩:舊時裝有昔日的內涵,讓人浮想聯翩過去歲月;新時尚有全新的內涵,同樣讓人浮想聯翩。Champion是美國高檔運動裝品牌,成長于上世紀80、90年代的美國人會穿著它代表中學橄欖球隊打比賽,賣給你釘子的當地五金店的伙計可能也穿它。成長于上世紀80、90年代英國人(屬于chemical generation這一代人)可能會覺得Champion是寬松款休閑裝,適合跳舞與勞動,也是適合野外或倉庫狂歡活動的裝束。

 

但不管你是哪國人(英國人、美國人、俄羅斯人、中國人還是法國人等等),只要生活在現如今,就會認為Champion等眾多傳統運動品牌裝被新一波設計新銳改造后,已成功升級為高端品牌。這波新銳設計師的領頭羊是兩位男設計師,他們都成長于前蘇聯:來自俄羅斯的高沙•盧布琴斯基(Gosha Rubchinskiy)與來自格魯吉亞的戴姆納•瓦薩利亞(Demna Gvasalia)。

 

盧布琴斯基以設計超新潮男裝著稱于世:采用斐樂(Fila)及阿迪達斯(阿迪達斯)等歐洲傳統運動品牌的圖標,再加入自己用西里爾字母寫成的標語。穿后如同1995年時阿爾巴尼亞低級香煙走私客的模樣,很是時尚。瓦薩利亞曾是巴黎時尚品牌Vetements設計總監,如今則是法國如日中天的高端品牌巴黎世家(Balenciaga)創意總監,他也許是當前時尚界最受追捧的設計師。諸位瀏覽Mr Porter網店,Vetements與Champion合推的帽衫(售價560英鎊)可能就是瓦薩利亞設計(或是重新設計)的。抑或諸位可以暫時省下500英鎊,買件正版Champion帽衫。

 

我正是這么做的:我在倫敦卡爾納比街(Carnaby Street)的Size?買了件深藍色(而不是黑色)Champion帽衫,原因是1990年左右我穿的就是那款深藍色帽衫:當時整天醉生夢死的我精神恍惚,無精打采躺在別人家的沙發上,圓瞪著眼睛,信誓旦旦對剛剛結識的男女朋友“海誓山盟”。再次穿上帽衫是為了圓內心普魯斯特式的夢:追憶往昔帽衫的逝水年華 (À la recherche du tops perdu)。

 

現實往往是如此:如果長時間感懷昔日代表性流行文化,往昔青春歲月就如同無限循環播放的經典舞曲一樣會一遍遍 “回來”騷擾自己。 我出生于1973年,曾一度(孩子們一起扎堆玩)是街裝死忠。記得自己曾夢寐以求的首件衣服是帶米色飾條(panels)與紅色滾邊的Sergio Tacchini深藍色運動裝,它是我10歲時在自家附近(倫敦西南郊區)某體育商店櫥窗看到的;當時不知它歸于哪個時尚類別,但我算買下了自己孩提時代的首件衣服:當時這種流行時尚就是休閑裝。

 

精心打造與品牌至上的休閑裝是英國摩登派的“直系傳人”,它是英國流行文化史上傳誦最少、卻是最具影響力的時裝品類。穿過網球鞋(除了打球之外)以及有帽薄防風衣(下雨概率很小時)的人都對其感念至深。舉個例子,高沙•盧布琴斯基對休閑裝觸動最深。休閑時尚的始作俑者是上世紀70、80年代英格蘭與蘇格蘭的足球迷:這些破壞力極大的的惹事生非者隨母隊轉戰歐陸賽場,沿路就“順手牽羊”那些稀版運動裝。到了上世紀90年代初,運動裝已是隨處可見,于是穿的人成了世人嘲笑的對象——被貶稱為Chav(衣著通俗沒文化的年輕人)。到了上世紀90年代中葉,運動裝又時來運轉,成為英式搖滾(Britpop)的標志行頭,時年21歲的我自認為也是時尚弄潮兒,于是把這批自己穿了10年左右的正裝束之高閣。從20多歲一直到30多歲(即所謂的激情歲月(Smedley Years)),我的行頭是軍褲或牛仔褲,套頭衫、傳統外套與舒服鞋子。2010年,我來到《Esquire》雜志工作后,決定再次換回西裝。西服適合我當時的身份,即使它們模樣不怎么樣(那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事),但穿上后感覺好。于是我又變成了唯時尚是從的型男(這與青少年時代如出一轍),對自己所穿衣服的款式、面料以及合體與否斤斤計較。

 

盡管如此,最近的我開始納悶:是否所有的正裝都永不會過時?我是否還有機會與時俱進?穿時尚潮裝再年輕一把?再跳一次街舞是否已是廉頗老矣?因此我在倫敦蘇荷區(Soho)快步轉悠時,看到眾多街裝門店里的年輕人激動亢奮。在布魯爾大街的Palace專賣店,我挑了件T恤;在貝里克街(Berwick Street)邊上的Supreme專賣店,我買了幾條布邊牛仔褲:它們并不是Supreme與路易威登男裝創意總監金姆•瓊斯(Kim Jones)的合推系列。不久前,金姆•瓊斯讓這家始創于1994年的街頭服飾品牌登上了巴黎男裝周的殿堂。這個合推系列將于今年七月正式推出。我而后電話聯系了《金融時報》時裝部:作為我“借穿”的回報,我答應以后穿著它們出席各類正常商業活動,并把相關經歷感受寫下來。

 

我借衣服的門店并非位于倫敦蘇荷區的背街小巷,而是在倫敦西三區(London W3)的一幢排屋房內。但屋外并無時尚癡男信女排長隊等候,但他們如若知道我在此拿到的是Kappa帽衫、GoshaT恤、Hype與Huf x Thrasher合推的運動裝、另類款耐克鞋以及侃爺(Kanye West)首肯品牌Off White所推的短款夾克(matchesfashion.com網店售價1021英鎊)的話,可能就會紛紛前來了。只有Palace拒絕了我的請求。很顯然,我“不適合穿Palace品牌”,這并非戲言。(然而奇怪的是,我在Palace專柜買了件T恤后,營業員無人嘀咕它合身與否。)另一方面,Vetements則從巴黎給我寄來了一件外套(多佛街市場(Dover Street Market)的售價為3070英鎊)。我喜歡Vetements,這些才華橫溢的年輕設計師前途不可限量。

 

然而最后嘛,我卻打了退堂鼓。回家看著鏡子里自己的模樣,著實滑稽可笑;穿上Gosha的牛仔夾克(endclothing.co.uk的售價395英鎊)后,自我感覺像是去試鏡A-ha翻唱樂隊(不是嗎?);穿上帽衫的我則顯得呆頭呆腦;穿上Vetements與Canada Goose合推的帶風帽厚夾克后,腦海里不由想起巨型轉基因番茄的模樣。在新拍的《猜火車2》(Trainspotting)中,Sick Boy鄙夷地對雷頓(Renton)說:“你作踐了自己的青春年華。”這段臺詞讓我產生了強烈共鳴。這正是我上述裝束試驗的本質:作踐青春,根本都不酷。

 

不過,我也只是偶爾穿穿它們。對于Champion帽衫(售價60英鎊,詳見size.co.uk)、Supreme牛仔褲(售價120英鎊,詳見supremenewyork.com)以及一雙Gosha與斐爾運動鞋(售價105英鎊,詳見endclothing.co.uk),我只是在周末參加友人酒吧午餐時穿它們,它們的“出場機會”遠不如我的LOL裝束。不過,穿上它們也無損我顏面。但穿運動裝去上班、穿帶風帽厚夾克去赴約以及穿上高幫運動鞋(high-tops)與客戶共進午餐,肯定是不倫不類!至少我不再會這樣做。穿上街裝來上班(我曾指望會有無拘無束的歡騰場面),員工們都覺得索然無味而不是情緒高漲:主編大人何必要這樣丟人現眼?如此不計后果!真是可悲可憐!還是讓年輕小伙子穿它們吧!即便為《Esquire》拍造型照,我發現穿上Supreme、Kappa、Gosha以及Vetements的潮裝站在街頭巷尾也是丟人現眼。

 

實質問題是我穿上定制裝后心情愉悅,我甘愿冒穿著太過講究的風險。但我向那些與我一樣的老頑固(質疑自己是否應該扔掉運動夾克、轉而購置限量版街頭裝)鄭重推薦自己的經驗得失:你們是否仍有能力應對時尚運動裝?伙計們,要不自己試試是否合適穿。

 

對于我們這些漸漸老去的時尚守望者來說,福音是流行時尚又開始轉向了,從休閑與復古風格轉向正裝了。今年元月份,除阿迪達斯的球衣外,高沙•盧布琴斯基還把自己剛從男裝秀場上展出的幾款搶眼西裝、襯衫以及領帶寄給我。與此同時,Vetements時裝展展出了套穿在雙排扣駝毛大衣里的寬版格子運動夾克,走臺男模還系了條紫紅色真絲領帶。“我對只設計帽衫已感到膩煩。”瓦薩利亞對《Vogue》時尚評論人士薩拉•摩爾(Sarah Mower)說。“風尚界必須翻開嶄新一頁。”

 

所以,對于意欲緊隨時尚潮流的44歲高管(指我自己)來說,可謂希望猶存。今年冬季,男裝頭條新聞將是條絨面料裝王者歸來,它讓我們這些心理最為脆弱的人穿后都會信心滿滿。沒錯,條絨面料已東山再起。我已選好一款普拉達(普拉達)的深醬色運動夾克。我覺得它與我那輛新瑪莎拉蒂車的米色皮內飾可謂珠聯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