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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  為做好2015年秋季入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江西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和我校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錄取工作基

  為做好2015年秋季入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江西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和我校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錄取工作基本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就有關復試和錄取的具體工作安排規定如下。

  一、指導思想

  2015年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繼續貫徹《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的精神,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考生的品格、能力和素質進行考核,擇優錄取。

  二、組織管理

  1、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201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2、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督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碩士研究生復試的監督檢查;

  3、政審、體檢等工作,由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

  4、復試專家小組由學院委派的研究生導師組成。

  三、復試分數線

  

專業名稱 單科(滿分=100分) 單科(滿分>100分) 總分
會計學碩士 46 69 335
會計碩士 40 80 201
審計碩士 40 80 195

備注:達到上述分數線的考生,均可以參加復試。

  四、資格審查

  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攜帶兩張一寸免冠彩照、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生攜帶學生證、在讀學校教務處開具的應屆生證明和在讀期間的成績單),到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

  五、體檢

  由校研究生招生辦統一組織,具體安排見校研究生招生辦通知。

  六、復試具體安排

  1、復試時間、地點

  2015年4月8日(星期三)上午8:10—11:45、下午14:00—15:30,進行復試報到。由校研究生院統一組織。

  2015年4月7日(星期二)至4月10日開始(全天),進行體檢。由校研究生院統一組織。

  2015年4月9日(周四)下午13:00開始,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由校研究生院統一組織。

  2015年4月9日(周四)晚上:18:00—22:00,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專業課。由校研究生院統一組織。

  2015年4月10日(周五)上午8:30—11:30,進行專業課筆試。由校研究生院統一組織。

  2015年4月10日(周五)晚上:18:30—20:30,政治理論筆試。由校研究生院統一組織。

  2015年4月11日(周六)上午8:00開始至結束,會計學碩士專業和審計碩士(MAud)專業綜合素質面試,面試地點:江西財經大學蛟橋園校區北綜合樓四樓會計學院會議室。

  2015年4月11日(周六)下午14:00開始至結束,審計碩士(MAud)專業和會計碩士(MPAcc)專業綜合素質面試,面試地點:江西財經大學蛟橋園校區北綜合樓四樓會計學院會議室。

  2015年4月12日(全天)上午8:00開始、下午14:00開始,會計碩士(MPAcc)專業綜合素質面試,面試地點:江西財經大學蛟橋園校區北綜合樓四樓會計學院會議室。

  2、復試內容、方式與分值

  (1)專業課。專業課包含筆試和面試。會計學碩士筆試滿分為100分。會計碩士(MPAcc)和審計碩士(MAud)筆試滿分為150分。由校研究生院統一組織考試。專業課面試與綜合素質面試同時進行,合計100分。

  (2)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以大專、應屆成人本科身份報考的考生在復試期間除參加本專業的專業課筆試外,還須參加兩門本專業指定的專業課的加試,會計學加試《會計學原理》和《成本管理會計》,會計碩士(MPAcc)和審計碩士(MAud)加試《會計學原理》和《成本會計》。加試考試時間為120分鐘,考試形式為閉卷考試,每門滿分為100分,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單科成績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語聽說能力,采用面試方式進行,滿分為50分。

  (4)綜合素質面試。主要考察考生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以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采用面試方式進行,與專業課面試同時進行,合計100分。

  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專業課筆試以及同等學力加試由校研究院組織,具體安排、規定見校研究院復試公告。

  3、實行差額復試

  會計學碩士的復試按照招生數的1:1.2進行差額復試。

  會計碩士(MPAcc)和審計碩士(MAud)的復試按照招生數的1:1.5進行差額復試

  七、總成績的計算及錄取辦法

  1、會計學碩士

  初試總成績和復試總成績在考生總成績中占比為2:1,初試總成績、復試總成績乘以相關權重后相加得出考生總成績??忌偝煽兊挠嬎惴绞綖椋嚎忌偝煽?初試總成績/2.5+復試總成績/2.5。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順序,并對照計劃招生數額確定擬錄取名單。復試總成績低于15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2、會計碩士(MPAcc)和審計碩士(MAud)

  初試總成績和復試總成績在考生總成績中占比為1:1,初試總成績、復試總成績乘以相關權重后相加得出考生總成績。考生總成績的計算方式為:考生總成績=初試總成績/3+復試總成績/3。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順序,并對照計劃招生數額確定擬錄取名單。復試總成績低于18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政治理論成績和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但單科成績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3、按總成績排序的成績單將在復試結束后及時張榜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