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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 復試參考書: 復試科目:財務會計、思想政治理論 課程名稱:財務會計 考試的總體要求 本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學、財務會計學、
復試參考書:
復試科目:財務會計、思想政治理論
課程名稱:財務會計
考試的總體要求
本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學”、“財務會計學”、“成本會計學”三門課程的內容。“初級會計學”要求掌握會計學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論,“財務會計學”要求掌握基本業務處理,“成本會計學”要求掌握不同的成本核算方法。
考試的內容
1.會計基本概念及理論:基本會計準則所涉及相關概念,會計處理方法,復式記賬原理,會計核算組織程序。
2.會計基本業務處理:資產負債表要素及利潤表要素的確認、計量、記錄與報告,財務報告,或有事項,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借款費用,政府補助,租賃,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
3.成本核算:成本核算原理及程序,制造業產品成本的歸集與核算。
考試的題型
名詞解釋、選擇、判斷、成本核算、會計業務處理、論述。
課程名稱:思想政治理論
一、 考試的總體要求
掌握馬克思主義理論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綜合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分析和解決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
考試的學科范圍主要包括: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
二、 考試的內容
1.基本概念:馬克思主義、物質、意識、實踐、矛盾、規律、真理、價值、社會存在、社會意識、意識形態、生產力、生產關系、經濟基礎、上層建筑、社會形態、社會基本矛盾、人民群眾、商品、所有制、剩余價值、經濟全球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思想路線、新民主主義、社會主義本質、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按勞分配、創新型國家、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文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一國兩制”、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等。
2.基本原理:馬克思主義科學性與革命性的統一、馬克思主義的物質觀及其理論意義、實踐的基本特征和基本形式、對立統一規律是唯物辯證法的本質和核心、量變質變規律、意識能動作用的表現、實踐對認識的決定作用、價值評價及其特點、社會存在和社會意識的辯證關系原理、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矛盾運動規律原理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的辯證統一、社會基本矛盾在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改革在社會發展中的作用、科學技術在社會發展中的作用、人民群眾在創造歷史過程中的決定作用、商品經濟產生的歷史條件、私有制基礎上商品經濟的基本矛盾、馬克思勞動價值論的理論和實踐意義、社會主義社會的基本特征、共產主義社會的基本特征、新民主主義理論、社會主義本質理論、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黨的基本路線、“三步走”的發展戰略、“三個有利于”的標準、科學發展觀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理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生態文明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內涵等。
3.運用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分析重大歷史、理論和現實問題:
理解馬克思主義產生的經濟社會根源、思想淵源和實踐基礎。理解意識的能動性以及在實踐中正確發揮意識的能動性。真理的絕對性和相對性辯證關系的原理以及這一原理對于我們正確對待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的意義。理解社會基本矛盾是社會發展的根本動力以及它對我國現代化建設的意義。理解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科學內涵。初級階段理論的理論和現實意義。從時代背景、主要內容和指導意義等方面談一談對科學發展觀的理解。理解為什么提出構建和諧社會理論。理解中國的經濟制度、政治制度。如何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理解為什么要堅持馬克思主義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的指導地位等。
三、 考試的題型
名詞解釋、簡答題、論述題。
復試形式及時間:
考生根據我院2015年復試基本程序及時間安排參加復試。
(1)專業課筆試由研究生院統一組織,時間2小時,滿分100分。
(2)外語聽力測試在專業課筆試前進行,時間20分鐘,由研究生院統一組織,滿分20分。外語聽力、專業課筆試考試時間:2015年3月27日18:30。
(3)外語口語測試,由學院組織,滿分30分。
(4)綜合面試,由學院組織,滿分100分。
凡參加我校復試的考生都需要參加體檢,體檢地點為華北電力大學校醫院。體檢時間:3月27、29、30日。驗血要空腹,驗血只能在每天上午進行。
三、綜合面試工作細則及評分細則,口語測試組織形式及評分細則
1、指導思想
結合政治思想表現、身體及心理健康狀況,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的原則和擇優錄取,寧缺勿濫的原則,充分體現公平、公正、公開。
2、組織形式
綜合面試:按照二級學科專業分別設立面試小組。
口語測試:口語測試單獨組織,分2個測試組同時進行測試。
3、評價標準
綜合面試:滿分100分,由兩個部分構成,一是考生從復試試題庫隨機抽取一個客觀問題進行回答,該部分滿分30分,然后復試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現場提出2~3個問題,考生回答,該部分滿分為70分。每個老師根據學生回答問題的情況,對抽簽問題和現場提問問題的回答分別進行打分,然后匯總為總成績(總成績滿分為100分)。綜合面試的最終成績為各個老師給出的總成績的平均數。
英語口語測試:每個口語測試小組有一定數量的主題詞,由考生抽簽,根據考生的抽簽來決定提問的主題詞。測試時,測試小組圍繞主題詞進行提問,和考生進行口語對話,測試考生的口語水平。要求學生用英文回答,根據回答情況,每位教師獨立對學生的英語口語水平進行打分。口語測試的最終成績為各個老師給出的成績的平均數。
錄取:
(一)成績的使用
(1)初試總成績和復試總成績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即: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復試總成績。 (復試總成績=外語聽力測試成績+外語口語測試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
(2)對于工程管理碩士、會計碩士等聯考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復試總成績+政治理論筆試成績(百分)*25%。
(3)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復試總成績低于150分的不予錄取(其中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復試總成績低于130分的不予錄取),綜合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視為復試成績不合格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任何一科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錄取。
(二)錄取辦法
(1)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是錄取的重要依據。各院系對復試合格的第一志愿報考考生和調劑考生按入學考試總成績分別排序,根據各院系學科專業規模數,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的考生,再錄取調劑考生。如果考生入學總成績出現同分的情況,則按復試總成績排序,優先錄取復試總成績高的考生,如果考生入學總成績和復試總成績都同分,則按初試的數學成績排序,優先錄取初試數學成績高的考生,如果入學總成績、復試總成績和初試數學成績都同分,則按初試的英語成績排序,優先錄取初試英語成績高的考生。
(2)于“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漢族考生單獨排序,錄取人數不超過該計劃招生總規模的10%。
(3)單獨考試、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及其他定向就業考生錄取前,須與學校簽訂定向就業培養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