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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根據校復試指導性意見、學院招生計劃和具體考試情況確定復試分數線和差額復試名單,其中,會計學院大口徑(包括會計學、財務管理二個專業)差
根據校復試指導性意見、學院招生計劃和具體考試情況確定復試分數線和差額復試名單,其中,會計學院大口徑(包括會計學、財務管理二個專業)差額比例為1:1.2,會計碩士差額比例為1:3。
(一)復試內容與分值
1、會計學、財務管理
復試成績總分為200分,其具體內容和分值為:
(1)專業課筆試(100分):考試時間2小時,其中會計學50分(1小時,中級財務會計25分,管理會計25分)、財務管理50分(1小時)。會計學參考書目:《中級財務會計》(第二版)錢逢勝等,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9年);《管理會計》潘飛,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9年)。財務管理參考書目:《公司理財》,原書第9版,(美)羅斯等著,吳世農等譯,機械工業出版社(2012年)。
(2)面試(100分):包括思想政治素質(10分)、英語表達(30分)、綜合能力(60分)。
2、會計碩士
復試成績總分為300分,其具體內容和分值為:
(1)政治(20分):2016年度時事政治,內容參見2016年度1-12月份的《半月談》。
(2)經濟學(80分):參考上海財經大學學術類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中經濟學考試大綱,參考書為《微觀經濟學:現代觀點》(范里安,格致出版社2011年出版)、《宏觀經濟學》(曼昆,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1年出版)。
(3)會計學(100分):參考書為《會計學》(陳信元,第三版,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8年出版)。
(4)面試(100分):英語口語30分,專業素質、邏輯分析和綜合能力70分。
(二)成績計算與錄取
1、會計學、財務管理總成績的計算方式為:初試成績滿分為500分,復試成績滿分為200分,兩者分別占總成績的70%與30%,即總成績=初試成績÷5×70%+復試成績÷2×30%;擬錄取名單將根據總成績綜合排名確定。大口徑二專業在擬錄取名單確定時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當一個專業第一志愿不能招滿時將根據學生是否愿意接受調劑進行調劑錄取。
2、會計碩士總成績的計算方式為:初試成績滿分為300分,復試成績滿分為300分,兩者分別占總成績的50%與50%,即總成績=初試成績÷3×50%+復試成績÷3×50%。擬錄取名單將根據總成績綜合排名確定。
備注:以上為之前的參考書目,下邊的附件為之前的流程,給大家參考。
附件:上海財經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
我校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即將展開,現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將有關復試和錄取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認真執行國家及我校的招生政策,嚴肅招生紀律,堅持“公正、公平、公開”原則,科學選拔,規范管理,確保招生質量。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和維護教育公平為出發點和立足點,切實做好復試和錄取工作。
二、組織管理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的各項工作。
2、各院(系、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院(系、所)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的相關工作,制定本院(系、所)碩士生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
3、各院(系、所)按專業(或學科或研究方向)組成若干由政審教師和研究生指導教師參加的五人以上(含五人)復試小組,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對考生的面試和綜合能力考核。
三、復試
1、復試分數線
學校根據全國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要求,我校2016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總體情況和我校各學科專業招生計劃,確定學校復試的指定性分數線。各院(系、所)根據校復試指導性意見、本院(系、所)各專業招生計劃和具體考試情況確定各專業復試分數線。各專業復試分數線將于3月底或4月初2016年全國研究生錄取工作會議結束后另行公告。部分學院將在全國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要求公布之前,對部分考生提前進行預復試,有關內容務請關注我校研究生院或有關院系網站。
2、資格審查
按照教育部教學12號文件精神,招生單位應對擬準予復試的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凡參加我校復試的考生須在復試期間攜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攜帶完整注冊的學生證)在規定時間到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地址:上海市國定路777號育衡樓A207室)進行資格審查,復試結束后,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具體要求請點擊查詢《關于報考我校2016年碩士研究生考生資格審查的詳細說明》。
3、體檢
復試期間本校醫療健康服務中心將組織體檢工作,具體時間安排將另行通知??忌梢栽诒拘at療健康服務中心參加體檢,也可以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的各省市醫院進行體檢,在復試時提交體檢結論表格。有關體檢須知可登陸我校醫療健康服務中心網站查詢。
4、復試具體安排
(1)復試內容涉及專業素質和能力、外語聽說能力以及綜合素質和能力,復試方式為筆試與面試相結合,同等學力考生(含本科結業生、成人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還須加試兩門本科主干課程,筆試時間每門為3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各院(系、所)具體復試方案附后。
(2)除進行預復試的專業外,復試一般于4月上旬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將于2016年全國研究生錄取工作會議結束后另行公告。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將通過網上下載的形式獲取復試通知。請考生務必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和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及時獲取相關信息。
(3)實行差額復試,具體比例由各院(系、所)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和生源狀況確定。
(4)考生須提供可以證明自己研究潛能的各種背景材料,本科畢業證書復印件或學生證復印件(學生證含個人信息及注冊信息的每一頁)、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在校歷年學習成績單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非應屆本科畢業生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主要科研成果、學術論文或著(譯)作一覽表等材料,在復試期間提交給有關院(系、所)。
四、錄取
各院(系、所)對符合初試和復試要求的考生,進行初試和復試成績的綜合排名,確定擬錄取名單。復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復試中,面試成績不合格者,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課程成績不合格者,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思想素質、道德品質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對擬錄取名單進行審核,報校招生領導小組批準,并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備案。
五、調劑手續
1、初試成績符合教育部復試分數線而未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的考生,或經我校復試而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持其他院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開具的正式調劑接收函及本人調劑申請辦理有關調劑手續,調劑復試工作將按照教育部2016年的有關規定,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
2、未達到統考、聯考全國復試分數線的考生不能調劑至其他院校。
3、我校個別專業可能會生源相對不足,接受少量校內調劑生。待我校復試分數線確定后,接受校內調劑的專業將會在網上公告,未達到一志愿復試分數線但符合我校調劑復試基本要求的考生,可網上填報調劑志愿,陳述調劑理由。有關學院將根據考生的填報志愿擇優確定調劑復試名單。
在復試和錄取期間,如教育部和學校有新的政策和規定,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將及時通告,并遵照執行。務請考生隨時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的最新通知。
各大高校復試流程,小編將陸續更新,可以將你想了解的學校后臺留言給小編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