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MBA報考測評申請中......
說明:您只需填寫姓名和電話即可免費預約!也可以通過撥打熱線免費預約
我們的工作人員會在最短時間內給予您活動安排回復。
導讀:一、管理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略復試工作人員培訓會時間:略二、管理學院復試分數線基本要求及上線名單按照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公布
一、管理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略
復試工作人員培訓會時間:略
二、管理學院復試分數線基本要求及上線名單
按照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公布的分數線,復試名單見“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三、相關政策說明
1、我院不接收外校調劑。
2、生源充足的專業不進行院內調劑,如個別專業生源不足可以進行院系內部不同專業間的調劑,經濟法學(單考)不接收調劑。院內調劑原則: ①報考學術學位的考生可申請在學術學位各專業間調劑,也可申請調劑到專業碩士學位;②報考專業學位的考生僅可申請調劑到專業學位,不能往學術學位各專業調劑;③以上調劑申請的前提是必需符合擬調劑專業學位報考條件(見招生專業目錄)。
3、所有參加復試考生需填寫《復試志愿表》(附表四)。在《復試志愿表》中,①考生在原報考專業(調出專業)生源過多的前提條件下可以選擇按原報專業方向復試,填寫表中第1項;②或選擇自愿調劑到其他專業(調入專業)復試,填寫表中第2項。具體要求見本細則“(五)其他事項”。
4、復試調劑考生需滿足初試成績達到原報考專業(調出專業)復試分數線,同時達到調劑招生專業(調入專業)復試分數線。
5、參加管理類聯考的各專業不能與統考的各專業相互調劑。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其它專業。
6、參加管理類聯考的各專業之間可以調劑,但需符合相應專業學位報考條件,且擬調劑生源應同時符合原報考專業和擬調入專業的我院復試基本要求。
7、2017年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與學術型研究生均需按年繳納學費、住宿費,學費標準、住宿費標準、獎助金按學校政策執行。
8、我校全日制、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培養、就業、證書等相關情況依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文)、《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文)。
四、復試工作安排(中國會計碩士網注:第一批略)
第二批:會計碩士、審計碩士
(一) 各專業上線人數及招生指標
專業名稱 (復試分數線) | 學習形式 | 上線人數 | 招生指標 |
會計碩士(非定向)(248/60/120) | 全日制 | 35 | 27 |
會計碩士(定向) | 全日制 | 128 | 78 |
(190/50/100) | 非全日制 | 125 | 80 |
審計碩士 | 全日制 | 9 | 5 |
(245/60/120) | |||
會計碩士(定向,少數民族骨干計劃) | 全日制 | 6 | 6 |
(二)相關說明
1、請所有入圍復試名單的考生登錄管理學院MPAcc教育中心網站(網址為http://cm.hust.edu.cn/mpacc/),下載《復試細則》中的附表六《管理學院2017年會計碩士、審計碩士復試信息表》并認真填寫(要求正反打印、貼上1寸近照、本人簽名),于3月17日交到MPAcc教育中心(管理學院232室)。
2、復試將依據考生初試報考的專業和學習形式分組進行,不接收調劑。
3、復試報到時,報考會計碩士(定向)的應屆生須提交就業協議和蓋有單位公章的委托培養函原件各一份,非應屆生提交蓋有單位公章的委托培養函原件一份。
4、報考會計碩士(定向)并被預錄取的考生,其所在單位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與學校簽訂定向培養協議,否則由考生個人承擔相應后果。
(三)復試所需攜帶的證件與材料
1、本人簽字的完整《管理學院2017年會計碩士、審計碩士復試信息表》。
2、準考證、身份證。
3、應屆本科畢業生需交驗學生證,畢業證書入學時交驗;非應屆本科畢業生需交驗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同時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共1份(請統一復印在A4紙上,并在復印件的右上角寫上姓名和準考證號)。
4、應屆本科畢業生需提交加蓋公章的在校成績單,非應屆本科畢業生需提交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所在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并加蓋公章的《在校歷年學習成績單》。
5、填寫完整并蓋有公章的《研究生復試政審表》(登錄http://gszs.hust.edu.cn/info/1121/2045.htm下載)。
6、報考會計碩士(定向)的應屆生須提交就業協議和蓋有單位公章的委托培養函原件,非應屆生提交蓋有單位公章的委托培養函原件。
(四)復試安排
1、復試分組
復試將依據考生初試報考專業分組進行,不接收調劑。復試具體安排當天詳見管理學院一樓大廳公告。
2、復試報到
時間:2017年3月17日8:30-15:00
地點:管理學院一樓126室
請考生務必準時報到,以保證復試工作順利進行。
3、資格審查
(1)復試資格審查
(2)驗證
所有復試考生均須提交報考資格審查材料,沒有通過資格審查者不得參加復試及錄取。考生須將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交付驗證,驗證結束后,當場歸還所有證件的原件。
(3)交資料
會計碩士(非定向)、審計碩士考生(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交如下材料清單(請按順序依次裝訂):
①《管理學院2017年會計碩士、審計碩士復試信息表》
②加蓋公章的在校成績單
③《研究生復試政審表》
④其他能全面反映考生綜合素質的附件材料
審計碩士考生(非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交如下材料清單(請按順序依次裝訂):
①《管理學院2017年會計碩士、審計碩士復試信息表》
②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③加蓋有效公章的大學成績單
④《研究生復試政審表》
⑤學歷認證報告
⑥學位信息查詢結果
⑦其他能全面反映考生綜合素質的附件材料
會計碩士(定向)考生(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交如下材料清單(請按順序依次裝訂):
①《管理學院2017年會計碩士、審計碩士復試信息表》
②加蓋公章的在校成績單
③《研究生復試政審表》
④就業協議原件
⑤蓋有單位公章的委托培養函原件
⑥其他能全面反映考生綜合素質的附件材料
會計碩士(定向)考生(非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交如下材料清單(請按順序依次裝訂):
①《管理學院2017年會計碩士、審計碩士復試信息表》
②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③加蓋有效公章的大學成績單
④《研究生復試政審表》
⑤學歷認證報告
⑥學位信息查詢結果
⑦蓋有單位公章的委托培養函原件
⑧其他能全面反映考生綜合素質的附件材料
(4)交納復試費用
按學校統一規定,復試費用按照100元/人收取,并開具定額收據。
(5)領取復試記錄本
在復試記錄本上填寫準考證號、專業、學習形式、姓名,并在第一頁填寫自我介紹,于3月17日16:00前交回管理學院232室MPAcc教育中心。
4、請于3月15日13:00至3月18日18:00期間完成心理測試。
(1)微信掃描進入測試界面,認真填寫個人信息:姓名、院系全稱、考生號、出生年月(要求與準考證上的一致,不一致則為無效測評),完成測評后提交即可。
(2)使用手機瀏覽器輸入下方地址:http://www.91jiance.cn/mmpt/mobile/hust2017進入心理測評頁面,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完成測評提交即可。
5、3月17日下午 14:00—16:30,到學校醫院進行體檢。請攜帶一張1寸近期免冠照片、復試報到時領取的《2017年研究生復試體檢憑證》到校醫院參加體檢,體檢費35元,由考生自理。
6、3月17日晚上18:30—21:30,按照分組名單到華中科技大學東九樓教室進行專業課程的筆試,刷身份證入場。
7、3月18日8:30—18:00,按照分組名單到華中科技大學東九樓教室進行綜合素質與能力的面試,刷身份證入場。
8、3月19日8:30—18:00,按照分組名單到華中科技大學東九樓教室進行英語聽說測試,刷身份證入場。
為了保證復試的正常進行,考生要服從復試組織者的安排,按分組名單及安排進行復試,不得隨意變換編組,違者復試成績視為無效。
(五)復試內容與復試形式
復試包括專業知識、外語聽說、綜合素質和能力以及思想政治品德、心理健康等考核內容。
專業考核筆試占復試成績的40%,英語聽說測試占復試成績的20%,面試與實踐環節占復試成績的40%。復試將綜合各方面的考核結果按百分制評分。
總成績按初試成績60%、復試成績40%計算,其中初試成績按百分制進行折算。錄取以總成績為準,按照招生指標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復試成績不及格者、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者、體檢結果不合格者,均不予錄取。資格審查未通過者不予復試和錄取。
1、筆試
筆試內容:《華中科技大學管理學院會計碩士、審計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階段專業課指導性大綱》(見附表五)
筆試時間:3小時
參考書:
《2016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輔導教材(會計)》,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16版;
《2016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輔導教材(財務成本管理)》,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16版;
《2016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輔導教材(審計)》,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經濟科學出版社,2016版。
注:筆試請提前準備無存儲、查詢功能的計算器。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資料、計時工具(如手表)、通訊工具(如手機、尋呼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或有存儲、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只準帶必需的文具,如藍(黑)色字跡鋼筆、圓珠筆、簽字筆、鉛筆和橡皮、繪圖儀器。
2、英語聽說測試
(1)主考老師就考生的背景提問,考生做簡要回答,約1分鐘;
(2)考生聽一段約2-3分鐘的錄音后,就相關內容陳述個人觀點約2分鐘;
(3)考生現場抽卷并閱讀專業文獻后,應根據考官要求復述相關內容并回答問題,雙方進行交談,約3-5分鐘。
3、面試與實踐環節
實踐能力測試主要測試考生理論聯系社會實際解決問題的能力;面試主要對考生的知識結構、綜合素質、分析與解決專業實際問題能力進行測試,考查范疇包括儀表舉止行為、語言表達能力、邏輯分析能力、專業知識的掌握、相關實驗技能及綜合應用知識的能力、判斷決策能力、自我控制能力、人際交往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創新意識以及價值取向和職業道德等。
4、政治理論考試書面報告在復試報到時提交,計入面試與實踐環節成績。政治理論考試書面報告題目:請圍繞《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中關于“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由之路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要充分發揮我國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優越性”,以書面報告的形式詳細論述自己的看法。字數不少于2000字,只接收手寫版,電腦打印版無效。
5、心理健康狀況測試(測評結果僅供參考,不計入復試成績)。
(六)其他事項
1、復試結束后2天內,公示參加復試所有考生的考試信息,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公示期內接受考生申訴。公示期滿,按照總成績排名和招生指標,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公示期內接受考生申訴。
2、所有非定向錄取的考生,須將人事檔案完全轉入我校。對于原有工作經歷非定向擬錄取的審計碩士考生,須提供原工作單位出具的工資轉移介紹信或解約函,或檔案托管單位出具的檔案托管證明,若不能提供上述材料者則無資格參與獎助學金申請。獎助學金發放按照學校規定執行。
3、采取偽造檔案及相關材料等弄虛作假手段騙取資助的研究生,一經查實,立即停止資助,原簽訂的資助協議自動失效,追繳已經發放的所有資助,并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4、按照發改價格【2013】887號文件規定:高等學校所有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必須繳納學費。收費標準可參考2017年招生簡章中公示的學費標準,最終按照湖北省物價局審定標準執行。
5、我校全日制、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培養、就業、證書等相關情況依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文)、《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文)。
6、4月下旬與擬錄取學生簽訂錄取協議,定向生所在單位須與學校簽訂定向協議。
7、凡有資格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按規定日期準時參加復試,未按時參加復試的考生均按自動放棄處理。有復試資格但自愿放棄復試的考生請提前通知管理學院MPAcc教育中心(聯系方式:027-87541911,Email:[email protected]<script data-cfhash='f9e31' type="text/javascript">/* */</script>),以便我們做相應調整,保證復試工作順利進行。
8、6月下旬發放錄取通知書。有關信息在網上發布,請考生隨時關注。
社科賽斯官方微信
社科賽斯官方微博
【版權與免責聲明】 如發現內容存在版權問題,煩請提供相關信息發郵件至[email protected],我們將及時溝通與處理。本站內容除非來源注明社科賽斯,否則均為網絡轉載,涉及言論、版權與本站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