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MBA報考測評申請中......

說明:您只需填寫姓名和電話即可免費預約!也可以通過撥打熱線免費預約
我們的工作人員會在最短時間內給予您活動安排回復。

導讀:福建農林大學2017年MPAcc復試分數線:197 根據學校《福建農林大學2017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的精神,為做好管理學院(旅游學院)招收攻讀會計專業碩士(MPAcc)的復試工作,提高選拔質量,確保錄取工作科學、規范、公平和安全,結合福建農林大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錄取工作原則

 

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勿濫。

 

二、復試工作組織與管理

 

(一)成立MPAcc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復試和錄取工作,加強對復試專家及工作人員的培訓與管理,對其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進一步強化公平意識、責任意識、業務意識和保密意識。

 

(二)成立若干復試小組,復試小組負責對每位考生進行復試考核。復試小組由不少于5名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公道正派、當年無親屬參加本專業復試(或當年具有其他按規定必須回避事項)的專家組成。

 

三、復試工作實施辦法

 

(一)復試資格的確定辦法

 

按學校計劃招生指標的1:1.2確定復試考生名單,若遇同分者,則一并獲得復試資格。

 

具有復試資格的考生名單見福建農林大學管理學院(旅游學院)網站公示。

 

(二)復試時間及地點

 

1.復試時間:2017年3月25日上午8點30分。

 

2.復試地點: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上下店路15號福建農林大學管理學院(旅游學院)。

 

(三)復試資格審查

 

1. 本科畢業證書(應屆生須攜學生證)及復印件(考生本人簽名確認);

 

2.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考生本人簽名確認);

 

3. 福建農林大學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況表(見附件,考生檔案所在單位開具,本校應屆畢業生由本科就讀學院審查開具);

 

4. 同等學力考生還必須提交的材料有:大專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5門以上相關本科專業課程成績證明(校級教務部門出具)。

 

5. 在讀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應提供2017年9月1日前可畢業的相關證明材料。

 

6. 有關學歷認證報告,即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境外學歷認證報告。

 

①考生可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進行在線學歷驗證,下載并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②無法進行在線學歷驗證的考生,可向相關學歷認證機構申請學歷認證,獲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如果資格審查時,學歷認證報告還在辦理中,須提供申請辦理時認證機構出具的收費憑據原件及復印件,并填寫“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預復試承諾書”;

 

③境外學歷者,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報告。

 

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

 

(四)復試內容及有關說明

 

1、復試考核內容

 

①專業素質能力:考查外語聽說能力;思想政治理論。

 

②綜合素質能力:考查考生的知識結構、實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創新能力、道德品質和心理素質。重點考查考生對專業理論及相關知識的掌握是否扎實、深厚和寬廣,是否具備本專業碩士研究生入學的基本要求。

 

③身體素質: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可在復試期間攜帶一張近期1寸免冠彩照參加我校校醫院組織的體檢(已在復試日期近三個月內按同等規格體檢過的考生,可在提交體檢報告后免檢)。

 

2、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會計學和財務管理兩門課程。加試采用筆試的方式,考試時間為每門3小時,每門課程滿分為100分。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總成績,但任一門加試科目成績達不到60分,視為復試不及格,不予以錄取。

 

3、復試方式

 

①筆試:外語(英語)聽力、思想政治理論

 

②面試:包括外語(英語)口語和綜合素質能力。其中:綜合素質能力考察以會計專業綜合素質能力為主,具體內容參考全國會計專業學位研究生(MPAcc)教育指導委員會制定的全國會計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階段專業課指導性大綱(2016)(http://www.mpacc.cn/displaynews.php?id=1348),不指定專業參考書。每位考生面試時間20分鐘左右;復試過程進行全程錄音和錄像。

 

③復試成績計算:滿分100分,60分為及格。

 

復試成績=英語聽力成績×10%+英語口語成績×10%+綜合素質能力成績(百分制)×80%

 

其中:學生的英語口語和綜合素質能力成績根據復試小組5位專家的成績計算出平均值;思想政治理論為加試科目,不計入總成績,但達不到60分,不予以錄取;以上成績保留小數點后三位(四舍五入)。

 

4、錄取工作

 

思想政治理論筆試必須合格(成績60分及以上者);復試成績合格(成績60分及以上者);政審、體檢合格;按各批次考生總成績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直至名額清。總成績的計算公式如下:

 

總成績=初試成績÷3×70%+復試成績×30%

 

其中:以上成績保留小數點后三位(四舍五入)。

 

若總成績相同,則按初試英語成績高分者優先;若總成績相同,且初試英語成績相同,則綜合素質能力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如遇招生指標增加、已錄取考生放棄等,則從同一批次未錄取的復試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補充錄取;擬錄取考生須符合國家及學校相關規定的其他錄取條件。

 

四、復試錄取工作的監督

 

1.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學院按有關規定準確、規范、充分、及時公開復試錄取辦法、復試名單、擬錄取名單等招生錄取信息,并對所公開信息做解釋工作。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將對變動部分做出專門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2.強化監督檢查工作,實行復試巡視制度。學院黨委紀檢委員負責監督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

 

3.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所有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切實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