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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簡稱財科院)的前身——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簡稱財科 所),系1956年按照毛澤東主席的專門指示設立的財政部直屬事業單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簡稱“財科院”)的前身——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簡稱“財科 所”),系1956年按照毛澤東主席的專門指示設立的財政部直屬事業單位,從事財經理論、財稅政策及財務、會計理論與制度研究工作,承擔著為黨中央、國務 院,為財政部提供決策咨詢的重要職責。財科院也是改革開放后,全國最早開始培養研究生的教學單位之一,在財政學和會計學兩大專業領域,從1978年起招收 碩士研究生、從1982年起招收博士研究生。60年的科研歷程,38年的辦學實踐,成就了財科院輝煌的今天。2016年1月28日,經財政部同意、中央機 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準,財科所正式更名為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如今的財科院人,又在為創建新型高端智庫、打造一流財經科研教學機構而努力。

 

一、 培養目標及招生原則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 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 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 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

 

二、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院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在公開發行刊物至少發表一篇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五)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六)在境外獲得的學歷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七)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報考條件:詳見本院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按規定繳納報考費,并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應屆本科畢業生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專業學位考生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二)網上預報名時間(應屆生)

 

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三)網上報名要求:

 

1.考生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院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2.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需要調劑的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

 

3.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4.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 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 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5.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6.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7.“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

 

8.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我院,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報考有關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且申請定向就業。

 

9.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0.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現場確認要求:

 

1. 報考我院所有考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并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逾期不再補辦。請考生及時關注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發布的公告,北京考生報考點是我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請考生關注我院網站公布的網上報名確認信息的相關公告。

 

2. 考生現場確認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3.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4.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以供核驗。

 

5.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五)打印準考證

 

考生應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個人網報用戶名、密碼及《準考證》、居民身份證等證件,避免泄露丟失造成損失。

 

(六)單位代碼、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1.單位代碼:81601

 

2.單位名稱: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

 

3.地址:(100142)北京市海淀區阜成路甲28號 新知大廈324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4.網址:http://www.crifs.org.cn

 

5.聯系電話:(010)88190380 88190325

 

6.傳真:(010)88190338-325 88190338-380

 

7.郵箱:[email protected]<script data-cfhash='f9e31' type="text/javascript">/* */</script>

 

四、考試

 

(一)研究生招生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進行。

 

(二)初試日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試科目(考試方式均為筆試):

 

1.學術型研究生:政治 外國語 數學 經濟學綜合

 

2.專業碩士研究生: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外國語

 

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詳細考試科目及相關要求等請見《初試目錄》、《準考證》。

 

(四)復試:初試合格并達到我院復試線者方可參加復試。

 

(五)復試科目:

 

1.學術型研究生: 專業(筆試、面試)

 

外國語(面試)

 

經濟學綜合(面試)

 

2.專業碩士研究生: 政治(筆試)

 

專業(筆試、面試)

 

外國語(面試)

 

綜合素質(面試)

 

綜合素質主要考察考生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以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的考生,除參加上述幾門考試科目外,復試時還須加考專業、專業基礎兩門科目(筆試)。

 

五、初試目錄、招生人數及代碼

 

 

專業、研究方向

及代碼

招生

人數

考試科目及代碼

備注

020203財政學

37

 

經濟學綜合:包括政治經濟學和西方經濟學等。

21 財政理論與政策

10

①101政治②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③303數學三④801經濟學綜合

22 稅收理論與政策

15

①101政治②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③303數學三④801經濟學綜合

23 政府預算與會計

12

①101政治②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③303數學三④801經濟學綜合

 

120201會計學

34

 

31 財務會計

13

①101政治②201英語(一)或203日語③303數學三④801經濟學綜合

32 管理會計

11

①101政治②201英語(一)或203日語③303數學三④801經濟學綜合

33 會計信息化

10

①101政治②201英語(一)或203日語③303數學三④801經濟學綜合

025700審計

 

42

 

   

41 審計

42

①199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②204英語(二)或203日語

 

125300會計

52

   

51 會計

52

①199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②204英語(二)或203日語

 

 

 

注:1.各專業名額均含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生,其名額分配:財政學5人、會計學4人、審計7人、會計8人。少數民族骨干計劃招生事項詳見本院《2017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全日制)招生簡章》

 

2.各專業招生人數為上年度國家計劃招生規模,僅供考生參考,實際錄取人數將按上級2017年最終下達規模數和合格考生人數做適當調整。

 

3.2017年在職人員攻讀會計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等上級部門相關規定執行。具體事項詳見《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2017年招收攻讀會計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非全日制)招生簡章》

 

六、復試筆試科目及內容

 

 

專業

研究方向

專業筆試內容

財政學

財政理論與政策

財政學、外國財政

稅收理論與政策

財政學、稅收學、國際稅收

政府預算與會計

財政學、國家(政府)預算

會計學

財務會計

財務會計、財務管理、管理會計、審計、管理學

管理會計

財務會計、財務管理、管理會計、審計、管理學

會計信息化

程序設計基礎、數據庫原理、軟件工程、計算機網絡基礎

會計

 

政治(參考最新考研大綱),會計、財務管理、審計

審計

 

政治(參考最新考研大綱),審計、會計、財務管理

 

 

七、錄取

 

我院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北京市招生考試機構的補充規定,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八、就業

 

全日制非定向生畢業后均按國家規定就業,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生及定向生按政策規定定向就業。

 

九、學制

 

學術型研究生學制:三年。

 

專業碩士研究生學制:兩年。

 

十、學費、住宿費與獎學金

 

(一)學費、住宿費:國家計劃內碩士學位研究生培養費均按國家相關規定收取,學術型碩士研究生8000元/生·年;專業碩士研究生18000元/生·年;住宿費1600元/生·年。

 

(二)獎學金:為支持碩士研究生完成學業,完善碩士研究生教育保障和激勵機制,吸引優質 生源,調動學生參與科學研究和社會實踐的積極性,我院設立了學業獎助學金制度。2017級全日制脫產學習非定向碩士研究生每名同學獲得的學業獎學金不少于 8000元。學業獎學金評定按我院《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綜合測評實施細則》的制度執行,獎學金等級標準及比例見下表。

 

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等級標準、比例

 

等級

全日制非定向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元/年)

全日制非定向專業碩士研究生(元/年)

比例(%)

 

一等

 

12000

 

 

12000

 

10

 

二等

 

10000

 

10000

 

20

 

 

三等

 

8000

 

 

8000

 

70

 

 

(三)助學金:遵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月發放。

 

以上條款若與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2017年招生文件沖突,以后者為準。

 

附件一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生專業簡介

 

一、財政學專業的研究方向

 

(一)財政理論與政策

 

研究財政理論和財政政策問題,具體包括:基于國家治理現代化的財政基礎理論,現代財政制度,政府間財政體制,財政管理,財政政策等。

 

(二)稅收理論與政策

 

研究稅收理論和稅收政策問題,具體包括:國家稅收基礎理論,稅收制度,稅收體制,稅收管理,國際稅收,稅收政策等。

 

(三)政府預算與會計

 

研究政府預算和政府會計相關問題,具體包括:政府公共預算理論,政府預算制度,政府預算管理,政府會計等。

 

二、會計學專業的研究方向

 

(一)財務會計:研究財務會計的基本理論和方法,研究我國財務會計的特點和發展趨勢, 研究中國會計發展史,研究中國會計準則的國際趨同,研究財務報告的質量與企業盈余管理,研究商業倫理與會計職業道德,研究企業財務戰略的制定與實施,研究企業審計理論與實務等。

 

(二)管理會計:研究管理會計框架與現代管理會計方法在中國的應用,研究企業的成本規 劃、成本核算與成本管理,研究企業管理信息系統的構建與應用,研究公司治理、企業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研究企業的業績報告、業績評價與考核,研究企業的稅 收籌劃、預算管理以及管理視角的財務分析等。

 

(三)會計信息化:研究會計信息化的理論和實務,培養會計信息化、稅收信息化、財政信息化、金融信息化等經濟管理信息化領域的高層次、應用型人才。

 

三、審計

 

培養具備良好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素養、法紀觀念,系統掌握現代審計基本理論及相關領域的知識和技能,具有開闊的國際視野、較強的專業能力、能夠創造性地從事審計工作的高層次、應用型審計專門人才。

 

四、會計

 

培養具備良好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素質、法紀觀念,系統掌握現代財務管理、會計、審計及相關領域的知識與技能,了解會計實務,具有開闊的國際視野,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高層次、應用型會計人才。

 

附件二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入學專業考試科目參考用書

 

財政學專業主要參考書目:

 

1.中國人民大學本科本專業教科書;

 

2.《財政研究》、《財政科學》等專業刊物的重點文章。

 

會計學專業及會計專碩主要參考書目:

 

1.國內重點財經院校的本科本專業最新教科書;

 

2.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輔導教材(最新版本)。

 

審計專碩主要參考書目:

 

1.南京審計學院本科本專業所用教科書;

 

2.《審計學》(第7版) ,秦榮生、盧春泉編著;

 

3.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輔導教材(最新版本)。

 

會計信息化研究方向主要參考書目:

 

1.C語言程序設計教程(第三版),譚浩強、張基溫編著,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2.軟件工程基礎(第2版),胡思康編著,清華大學出版社;

 

3.數據庫系統原理教程,王珊、陳紅編著,清華大學出版社出版;

 

4.計算機網絡(第五版),謝希仁編著,電子工業出版社出版;

 

經濟學綜合參考書目:

 

1.西方經濟學參考用書:《西方經濟學(微觀部分、宏觀部分)》(第5版), 教育部高教司組編,高鴻業主編,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1年1月1日出版;

 

2.政治經濟學參考用書:《政治經濟學教程》(第10版),教育部政教司組編,宋濤主編,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2013年8月1日出版;

 

3.其他參考資料:經濟類報刊雜志有關我國經濟改革和發展問題的文章。

 

備注:

 

研招辦備有歷年我院專業考試試題,不提供備考書籍。歷年試題匯編可在我院研究生部網上辦理。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

2017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全日制)招生簡章

 

一、培養目標

 

培養堅定地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堅定地維護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發展服務,在本門學科內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具有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能力和創新精神的高級專門人才。

 

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原則,采取“自愿報考、統一考試、適當降分、單獨統一劃線”的特殊措施。

 

三、招生生源

 

生源范圍:內蒙古、吉林、湖北、湖南、廣西、貴州、云南、青海、寧夏、新疆等。上述地區可招收不超過10%的漢族在職考生,并應在國務院公布的上述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報名時仍在該地方工作。各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是考生資格審查的責任主體。

 

四、招生計劃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為國家定向培養專項招生計劃,2017年擬計 劃招收24名,其名額分配:財政學5人、會計學4人、審計7人、會計8人。各專業招生名額為上年度國家計劃招生規模,僅供考生參考,實際錄取人數將按上級 2017年最終下達規模數和合格考生人數做適當調整。

 

五、報考條件

 

參加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全國統一招收碩士研究生考試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發展服務。

 

(二)畢業后保證到定向地區或單位就業。其中,在職考生回原單位,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回定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就業。

 

(三)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在公開發行的刊物上發表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一篇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五)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六)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和我院的體檢要求。

 

六、報名與考試

 

考生應按全國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報名和入學考試規定執行。

 

七、錄取

 

(一)繼續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保證質量、寧缺勿濫。

 

(二)不接受未報考本計劃的調劑考生,本計劃考生不得調劑到本計劃以外錄取。

 

(三)被錄取的碩士研究生,達到我院確定的普通計劃復試分數線的,直接進入研究生階段學習;未達到我院普通計劃復試分數線的考生,需在骨干計劃基礎培訓基地進行一年基礎強化培訓,合格后進入研究生階段學習。

 

(四)所有被錄取考生的錄取類別均為定向,且須簽訂定向協議書。在職考生與所在單位和所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與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考生簽訂協議書后,發放錄取通知書。畢業后回定向地區或單位就業。

 

八、就業

 

(一)就業問題。學生畢業后,必須履行協議回定向地區和單位就業,不得違約。本院不接受任何個人原因的違約申請。

 

(二)派遣問題。在職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單位。畢業離校時仍未就業的非在職考生派遣回生源所在地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學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檔案轉回原工作單位、就業單位或生源所在地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

 

(三)升學問題。經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在職學生還須征得原工作單位同意),應屆碩士畢業生可以限報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博士研究生,同時簽訂博士研究生定向協議書。

 

九、學費、住宿費和學業獎學金

 

國家計劃內碩士學位研究生培養費均按國家相關規定收取,學位型碩士研究生8000/生· 年;專業碩士18000/生·年;住宿費1600/生·年收取。第一學年在基礎強化培訓基地接受培訓期間費用由培訓基地學校按規定收取。新生學業獎學金將 于基地班學習結業回院后參加本院評定。學業獎學金評定辦法按我院《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綜合測評實施細則》的制度執行。

 

以上條款若與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2017年招生文件沖突,以后者為準。